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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农民画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温岭市文化馆 浏览:618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充分展示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文化成果和当代中国农民的精神风貌及绘画才能,经文化部社文司同意,决定于2007年10月下旬在浙江省嘉兴市秀洲·中国农民画艺术中心举办第三届中国农民画艺术节——中国百县农民画大展、’2007中国现代民间绘画·秀洲论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文化部社会文化图书馆司

    浙江省文化厅

    承办单位: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

    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浙江省群众艺术馆

    执行承办:嘉兴市秀洲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二、活动组委会

    主任:张旭(文化部社图司司长)

    杨建新(浙江省文化厅厅长)

    副主任:李宏(文化部社图司副司长)

    金庚初(浙江省文化厅副厅长)

    张小平(文化部社图司群文处处长)

    祝亚伟(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书记)

    张明超(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副书记、区长)

    成 员:关红雯(文化部社图司群文处副处长)

    张彤(文化部社图司群文处调研员)

    王淼(浙江省文化厅社文处调研员)

    张卫东(浙江省群众艺术馆馆长)

    黄敏辉(浙江省群众艺术馆书记)

    王鸣霞(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张少初(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长)

    陆英(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张国平(嘉兴市秀洲区副区长)

    张志根(嘉兴市秀洲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任:张志根(兼)

    副主任:金国中(秀洲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步琛雅(秀洲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以德(秀洲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副局长)

    陈月明(浙江省文化厅社文处)

    金心明(浙江省群众艺术馆视觉艺术中心主任)

    三、展览活动

    1、展览名称:“今日中国新农村”中国百县农民画大展

    2、展览时间:2007年10月26日至11月25日;展览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中国农民画艺术中心。

    3、展览主题:“歌颂共产党,描绘新农村”。展览展出

    反映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就的现代民间绘画作品400幅。

    4、参展对象:文化部社文司自1988年以来命名的“中国现代民间绘画画乡”、“中国民间艺术(绘画)之乡”及近几年来在民间绘画活动中有显著成绩的县、市、区。

    5、参展要求:

    (1)作品要求:各参展画乡选送优秀作品5—8幅,要求是2005年以后创作的新作品,尺寸长、宽不超过0.8米。(超过规定尺寸者不列入评选)。

    (2)作品寄送:参展画乡于2007年9月15日之前将参展作品送寄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文化馆,逾期不候。寄送时,请在作品背面贴注标签并填写参展登记表(附后),邮寄时以挂号形式并妥善包装,如在寄送途中有所损坏,主办方概不负责。

    (3)寄送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东升中路秀洲区文化馆,邮编:314000,联系电话:0573—82212747、0573—82215134,传真:0573—82201694,联系人:姚铭、黄梅、杨海萍。

    (4)作品退件:大展结束后,由嘉兴市秀洲区负责退回展览作品。

    6、作品入选:本次展览由大展组委会审定入展作品,并颁发展览证书。大展拟出版《“今日中国新农村”-——中国百县农民画大展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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