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文化动态 > 关于举办温岭市“庆祝建党90周年”红歌演唱大赛等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温岭市“庆祝建党90周年”红歌演唱大赛等活动的通知

发布:温岭市文化馆 浏览:374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缅怀革命先烈,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的时代主旋律,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将于六月下旬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温岭市红歌演唱大赛、第二届十佳戏剧票友大奖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温岭市红歌演唱大赛 
    1、参赛对象:凡具有一定演唱水平,在我市工作或居住,年龄在18—50周岁人士均可报名参加。
    2、比赛要求:演唱内容以歌颂党、歌颂国家、歌唱美好新生活为主;演唱形式只能以独唱的形式参赛;演唱方法仅限美声、民族和通俗三种唱法;选手自带CD伴奏。
    3、参赛方法:比赛设初赛、复赛和决赛,初赛由各镇(街道)负责,选拔3——5名参加复赛(复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比赛评委小组由台州市级有关专家组成。比赛采取现场亮分的形式。
    4、决赛时间:2011年6月27日
    5、决赛地点:温岭市东辉公园
    6、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
    7、报名方法:请于6月10日前报温岭市文化馆,联系人:张一彦、俞曼莼,联系电话:86125527、86222826。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

    二、温岭市第二届十佳戏剧票友大奖赛
    1、参赛对象:越剧戏曲爱好者,男女不限,年龄不限(已获得市首届十佳戏剧票友前三名者不得参加本次大赛)。
    2、参赛要求:自选越剧曲目一首(自备伴奏带)。
    3、参赛方法:比赛设初赛、复赛和决赛,初赛由各镇(街道)负责,选拔3——5名参加复赛(复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赛不需穿戏服、化妆,决赛需穿戏服、化妆、仪表端庄,若彩唱在评分上可酌情加分。
    4、决赛时间:2011年6月26日。
    5、决赛地点:温岭市东辉公园。
    6、奖项设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
    7、报名方式:请于6月5日前报温岭市文化馆。联系人:李建华,联系电话:86125527、86222826.


中共温岭市委宣传部
 温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1年5月23日
分享: